發表日期:2008.08.04 訪問人數:815
北京市工商局7月9日通過媒體稱:8月1日起,北京網店必須辦理執照,并稱北京市工商局已經擁有查證網上“無照黑店”的技術手段,將“發現一家,關閉一家”。但20天之后,網店新規由“必須辦理”改為“不會強力推行”。
網店新規惹爭議
2008年3月17日,電子商務的原主管部門信息產業部與工業部合并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到7月底,新成立的工信部都在忙于“三定”。
就在此時,工商總局在北京試點推行網店新規《關于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的意見》。北京市工商局解釋說:8月1日起,北京網店必須辦理執照。
7月17日,迫于壓力,北京市工商局暗示“網店新規將不會強力推行”,與此前“發現一家,關閉一家”形成鮮明對比。此番表態被相關企業及專家認為是工商系統做出讓步的重要標志。
但就在第二天,形勢又陡然生變。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在長春考察時稱:北京網店試點是為全國推行做準備。工商總局的急進,引發了更大的爭議。事實上,對于周伯華的表態,就連各地工商局也反應不一。雖然海寧市工商局甚至已經開始執法,制造了所謂“全國首家查處無照網店”一案,但是湖北、南寧、溫州等地工商局表示:現在實行網店執照制度意義不大。7月29日,在北京舉辦的“中國網絡零售產業環境學術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呼吁,網店新規宜采取免費備案制,而非收費許可制。
網店管理權成“香餑餑”
2008年3月17日,電子商務的管理權隨原主管部門信息產業部和工業部一起合并到新組建的工信部。
在工信部組建一個月后的“第十一屆中國國際電子商務大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楊學山還在開幕式致辭中指出:“應樹立新的視角,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和務實的態度來推進我國電子商務發展?!?/P>
這個比喻很是形象。就連國家在制定“十一五”規劃時,也把對電子商務的管理寫進去了,明確寫明是“研究”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電子商務的秩序,而不是“制定”。
北京某電子商務公司公關總監表示:“電子商務的管理歸屬于工信部,已經是共識。工商總局拼搶網店管理權,無疑會制造多頭管理。對于工商總局的做法,只能從部門利益來理解。”
近年來,隨著中國互聯網的發展,部委對于網絡管理權的利益爭奪不斷。此前,部委之間就曾對網絡游戲的管理權進行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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