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布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中國政府層面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第一個系統、明確的政策文件。
《指導意見》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首先,按照“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的政策措施。第二,確立了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第三,在互聯網行業管理,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等八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該意見發布之后,互聯網金融企業紛紛對外發布對《指導意見》的解讀和評價,大多持肯定態度。業界普遍認為,《指導意見》的出臺,意味著互聯網金融將告別野蠻生長,步入有規可循的新階段。
同時,《指導意見》中提出的“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提出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不同于當下流行的由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資金存管,引發業界爭議。
監管分工明確
綜觀《指導意見》全文,肯定了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重要意義,給予了減稅、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等實質性的支持,同時明確了主要業態今后由誰監管、今后要建立的具體制度。
《指導意見》明確,人民銀行負責監管互聯網支付業務,銀監會負責監管網絡借貸業務、互聯網信托業務、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證監會負責監管股權眾籌融資業務,保監會負責監管互聯網保險業務。
對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明確了監管分工之后,《指導意見》還明確了互聯網行業監管。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兩部門按職責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同時,《指導意見》還提出,人民銀行牽頭負責對從業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進行監管,并制定相關監管細則。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牽頭負責。財政部負責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財務監管政策。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相關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分工負責相關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和監測工作,并實現統計數據和信息共享。
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痛點之一是法制滯后。對此,《指導意見》提出,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范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協會要按業務類型,制訂經營管理規則和行業標準,推動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互聯網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愛君向網易科技表示,此《指導意見》解決的最核心的問題是對互聯網金融定義及本質的明確、對各互聯網金融創新方式內涵與外延的界定、對網絡借貸、眾籌等創新模式給予了合法地位、明前了監管的原則、監管目標、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方式和規定了由銀行進行第三方存管。
她認為,此《指導意見》最大的亮點是對“網絡借貸”進行分類和確定了模式、創新要依法創新(回歸法治的軌道)以及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秘書長易歡歡認為,互聯網金融領域未來重點要突破一批課題,比如大數據如何幫助互聯網實現風控將是核心命題,再如互聯網金融公司信息披露方式、互聯網端投資者適當性原則、互聯網端投資者分類基礎、互聯網與消費者保護問題等都有待進一步深化研究。
他認為,《指導意見》發布之后,未來行業集中度將逐漸提高,一大批小型非法機構將進退兩難,并購重組即將大規模發生,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化是下一階段的最大看點。
未來更多的影響,則要看各部委實施細則的出臺。
爭議“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
引發爭議的,是《指導意見》的第十四條,其全文是:“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并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并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指導意見》發布之后,互聯網金融千人會輪值主席、易寶支付CEO唐彬便向媒體表示:“第十四條落地時如硬性規定只能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存管,既不符合網貸市場現有實際(目前P2P托管絕大部分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其實總體而言銀行無大興趣,也無快速響應能力支持P2P托管),也不利于未來發展。”不只唐彬,業內諸多人士也認為,這對目前流行的由第三方支付平臺做資金存管是一個沖擊。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個規定主要針對的是P2P平臺的資金存管。2013年年初,第三方支付平臺匯付天下開創國內首個第三方P2P托管賬戶體系,同年年末,易寶支付也推出這項服務。“第三方存管”是商業銀行提供的一項業務,常見于證券、期貨、房產等交易活動中,是為了保證交易雙方的權益不受侵害,而在交易過程中將資金交由第三方代為存儲、管理,這類似于支付寶向消費者和商家提供的交易中介的服務。
目前P2P平臺的資金托管絕大多數在第三方支付公司,根據媒體公開報道的數字,截止至2015年6月,易寶支付對接500余家P2P公司,匯付天下對接700家P2P公司,這兩家公司在網貸平臺托管市場占有率高達60%。
業內人士告訴網易科技,早期P2P平臺希望銀行能夠做資金存管,但是P2P跑路頻發,大多數銀行都不愿與P2P平臺打交道,以避免為其信用“背書”。同時,網貸平臺的服務是要求7×24小時的,銀行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無法提供全天候的服務。第三方支付平臺才看準機會,開始為P2P平臺提供第三方存管的服務。這一服務目前呈現出巨大的增長潛力。P2P網貸行業門戶網貸之家數據統計顯示,截至2014年末,P2P行業累計成交量達2528億元,是2013年的2.39倍。業界預計,3年內,這一市場規模將超過2萬億元。
從今年年初起,民生、招商、浦發、中信等股份制銀行也開始為P2P平臺開設資金托管賬戶。
金信網首席運營官安丹方支持由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第三方資金存管。此前,她曾向媒體公開指出由第三方支付進行資金存管的問題,她說:“把P2P用戶信息交給第三方支付,我們普遍有著三點擔心:第一,第三方支付如何做好內部自己的風控;第二,第三方支付如何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的服務;第三,第三方支付如何保證自己以后只做裁判員,不做運動員。”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今年年初也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在P2P托管人的選擇上,我個人觀點是不能選擇第三方支付機構,主要是要防止這兩類企業的風險傳遞,因為現在P2P跑路事件不斷在發生,一旦這類企業交易資金由支付機構來托管,明顯就會產生這種風險的外溢。如果風險外溢到第三方支付機構,其正常經營活動也一定會受到很大影響。這兩種風險的疊加,破壞力將會成倍放大。盡管現在尚無發生第三方支付機構出現經營上的危機或者倒閉,但以目前支付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來看,這種概率還是存在的,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概率還不小。”樊爽文表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較強,抗風險能力也比較強,更適合作為資金的托管人。
但是,在接受網易科技采訪時,唐彬表示,第三方支付來做資金存管的確存在一些問題,但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存在問題。他認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業不是托管,對這塊業務的重視程度不高,在業務考核上也不是重點。因此,做互聯網金融的資金托管,銀行雖有品牌優勢,但他們很難完全以用戶為中心,反應速度也跟不上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同時,銀行偏保守,也不愿意為P2P行業承擔風險,中國有上千家銀行,但是目前為P2P平臺做資金存管的僅有10家左右。唐彬認為,即使第十四條要硬性落地,銀行的速度也未必跟得上。
唐彬反復向網易科技強調,誰來做第三方存管,不能以出身論英雄,應當制定相應的服務標準,第三方支付平臺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誰能達到標準、客戶選擇誰,就讓誰來開展相關業務。“相信在指導意見細節落地過程中能充分考慮到市場實際,推進互聯網金融發展。畢竟傳統金融由于自身限制無法引領金融發展,促進經濟升級;而互聯網金融通過新技術和新模式有望帶領中國金融升級。”
他以第三方支付平臺早期的發展為例向網易科技闡釋,2003年之前,所有的商家賬戶幾乎都是和銀行直連的,但是現在絕大多數商家都選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服務,因為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靈活程度和響應速度都是銀行業無法企及的。銀行天生是做支付的,近些年來銀行業在支付領域落后,就是因為對支付的理解和反應速度跟不上。
他進一步補充,互聯網金融目前出現的問題,絕大部分其實在中國本來就存在,只不過這些問題原來相對隱蔽,是互聯網讓這些問題顯性化了。這些問題正是因為以前沒有很好的解決,才成為頑疾,而互聯網帶來了解決問題的新的希望。
“所以,我們的監管也要擁抱互聯網精神,創新監管方式。”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