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2007.08.07 訪問人數:1195
谷歌(Google)征服世界的努力沒有任何收斂跡象——對不起,應該是“組織全球信息,并使其普及、有用”。最近,該公司承諾,如果拍賣方式符合它的要求,它將投入至少46億美元競拍一家手機服務運營商。另外,因為它太急于招聘員工,導致招聘數量超過計劃,結果是今年第二季度收益沒能達到分析師的預期。
十幾天前,在太陽谷出席艾倫公司(Allen and Company)舉辦的媒體與科技管理人員研討會時,谷歌首席執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明確表示,抵制谷歌是無用的。他駁斥了Facebook這類社交網絡拒絕讓搜索引擎搜索其內容的做法,形容這是“短暫”現象。他還抨擊了維亞康姆(Viacom),形容該媒體集團是一個由律師操控的機構。維亞康姆曾就谷歌的視頻網站YouTube狀告谷歌。
這樣的評論讓我對施密特感到擔憂。他曾是一個態度溫和、思想開放的人,現在卻變得越來越自大。這兩個評論的一個共同點是一種輕蔑,其對象是任何在谷歌的搜索算法面前想要隱藏私生活信息和保護知識產權的人。這些話暗示,谷歌總有一天能將所有它想發布的信息公之于眾,而且認為這樣做完全合理。這兩點都不正確。
首先談談個人隱私。比起年長者,年輕人更能接受公布個人信息,例如在博客和社交網站上閑談和發布照片。這可能標志著社會看法的重大轉變,但也完全可能——借施密特所言——是短暫現象。只需幾次應聘被拒,或受到雇主與大學的紀律處分(牛津已經開始在Facebook上搜尋有關不良紀錄),個人隱私就將重新贏得重視。
雖然對于這些組織和那些好管閑事的人而言,能在網上搜到他人的生活是有用的,但對于那些自己的生活被人搜索的人來說,就不是這樣了。Facebook的一個誘人之處就在于該網站有個人隱私控制政策,可以使用戶只和朋友或自己選擇的社交圈子分享信息。如果每個人的信息都完全開放,并顯示在谷歌搜索結果里,Facebook將很快失去對成年用戶的吸引力。
谷歌和維亞康姆就YouTube網站侵犯版權的爭端也有類似之處:YouTube想利用維亞康姆擁有版權的一些東西——如《The Daily Show》和《The Colbert Report》的電視節目視頻片段。YouTube希望能和維亞康姆達成協議,分享這些片段所帶來的廣告收益,就像它與華納唱片(Warner)和環球唱片(Universal)等唱片公司所達成的協議一樣。
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YouTube和維亞康姆就該網站上的侵權視頻片段玩起了貓捉老鼠的游戲。YouTube警告用戶不要上傳他人有版權保護的內容,但并沒有設置一個過濾系統,來指認并攔截盜版視頻片段。(但它有一個類似的系統,來保護與其簽署協議的唱片公司的音樂。)相反,YouTube要求電視臺和電影公司監控該網站,并指認侵權片斷,然后才會應要求撤下這些片段。
現狀對YouTube沒什么不好(自谷歌去年以16.5億元收購YouTube后,對施密特也沒什么不好)。維亞康姆花了時間和精力來監控YouTube,而在維亞康姆提出撤銷通知前,侵權片斷仍可以留在上面。要想區分YouTube上的視頻片斷有多少是業余的、有多少是專業的,根本不可能,但YouTube占有美國60%的視頻共享市場,顯然要歸功于它在版權保護方面的拖延。
YouTube辯稱,它拿侵權行為沒轍,也沒有大動干戈的必要。家里有孩子的人對此應該覺得耳熟。YouTube說視頻自動過濾非常困難;該網站正和包括迪斯尼(Walt Disney)在內的一些公司測試一套系統,但不知道何時可以正式投入使用。與此同時,YouTube堅稱美國《數字千禧年著作權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或歐洲法律并不要求攔截每一個侵權行為。
我懷疑,谷歌是否像施密特所說的那樣,在法律上處于無懈可擊的地位。美國國會通過《數字千禧年著作權法》的相關條款,來保護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和其它企業,使其不會因用戶的侵權行為而承擔法律責任。但在侵犯版權問題上,YouTube并不像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那樣處于中立地位,其商業模式并不僅僅是提供帶寬,而是鼓勵用戶上傳和分享視頻,而其中很多東西是屬于其他人的,這一點,YouTube心知肚明。
在道德方面,YouTube是絕對站不住腳的。如果你在自己家中搞派對,當鄰居上門抱怨噪音過大之后,你說了聲“對不起”并調低了音量,但五分鐘之后又再度允許一個客人調高音量,那你顯然是不對的。你的所作所為也許能夠逃避法律制裁,并不意味著你做得對。
谷歌的信條是“不要作惡”(Don't Be Evil),但它應該達到更高的標準。施密特可以隨自己的喜好去幻想數字化的未來,并嘲諷維亞康姆是個律師控制的機構。但事實依然是,他想在沒有事先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從他人的私人生活和知識產權中獲利。
且不提不要作惡,施密特;別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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