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2007.09.18 訪問人數:1001
“很棒小秘書”二審仍敗訴,近日,沸沸揚揚的滬上首例因“流氓軟件”而引發的侵權糾紛案終于有了二審結果,上海很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很棒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的訴訟請求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認為,“很棒小秘書”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同時也造成了消費者的財產損失。
原告起訴
“很棒小秘書”流氓侵入電腦
2006年夏季過后,越來越多的網民發現,自己的電腦突然被安裝了聞所未聞的桌面插件,機器運行變得緩慢,上網過程中頻繁彈出廣告窗口,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這類“流氓軟件”非但無法刪除,而且開機啟動后自動將用戶私人資料出賣。
今年4月,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受理了何先生訴“很棒公司”一案,何先生訴稱,自己在下載QQ密碼防盜專家特別版共享軟件時,不知不覺地被強制下載安裝了很棒富媒體廣告軟件,然后電腦就開始不斷彈出廣告窗口。
據何先生的代理律師介紹,自從整合富媒體的“很棒小秘書”軟件被強制安裝后,每當何先生上網時,“小秘書”就會占用電腦CPU的使用率和內存空間,導致電腦運行速度緩慢,電腦都無法操作。為了修復這個“頑癥”,何先生不得已請了電腦公司的人來 “趕走小秘書”,并為此支付了150元。
何先生故起訴要求很棒公司立即停止制造和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傳播“很棒小秘書”軟件,公開登報賠禮道歉,賠償他的修復損失。
法院認定
“很棒小秘書”侵犯“三權”
浦東新區法院一審認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是法律規定的,提供方應履行充分的告知義務。被告很棒公司向公眾提供免費軟件下載,原告接受下載,雙方形成軟件使用的消費合同關系。在形成這一合同關系過程中,很棒公司應盡充分告知義務,以利于何先生的知情和選擇。但公證證據表明,被告只告知了小秘書軟件的功能,而未告知其中含有富媒體軟件及該軟件的功能,致使原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載了該軟件并受到該軟件功能所帶來的困擾,故很棒公司的不當行為使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受到了侵犯。
原告何先生發現并不需要而且還會帶來困擾的軟件后,有權予以刪除,作為一名普通上網用戶,求助于專業的信息技術公司并為此支付清除軟件的費用符合常理,而刪除該軟件所產生的費用顯然是原告的財產損失,被告對此應承擔責任。
二審法院最后判決認為,很棒公司在向公眾提供很棒小秘書軟件下載的過程中,未盡充分告知義務,隱瞞了該軟件整合富媒體軟件的事實,侵犯了何先生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應當承擔何先生的財產損失。
法院還指出,任何新興行業的發展都存在著發現不足、改進問題、繼而成熟完善的過程,互聯網企業也不例外。如果認為他人對某個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異議即會影響到整個行業的長遠發展,則未免有所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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